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组织“一把手”、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分类分层开展纪律教育;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开展“圆桌话廉”活动,围绕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刺桐清风”宣讲团,开展“送纪法上门”等纪法教育活动,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绷紧党员干部纪律之弦。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经常抓、反复抓。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戒尺高悬、警钟长鸣”。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把经常性纪律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抓好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坚持严字当头,在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加强纪律教育与严格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从严执纪的惩戒震慑强化教育效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发挥党性教育正本清源功能,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分层分类、精准施教,提高纪律教育针对性。具体才能生动,生动才能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要因地制宜,防止“搞形式”“大呼隆”“走过场”。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分类指导开展纪律教育;针对不同人群和行业领域,根据群体特点定制学习内容和方式,精准“滴灌”、靶向发力。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更加注重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在入职、入党、提拔等关键节点,通过组织年轻干部参加纪律教育培训班、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引导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同时,紧跟时代发展,创新教育形式,通过网络新媒体途径,扩大传播效果,增强纪律教育感染力说服力。
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解决纪律教育“管长远”“管长效”的问题。要健全完善经常性纪律教育的制度机制,落实纪律教育责任机制,明确重点内容、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权责清晰,执行有力有序。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促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对不按规定开展纪律教育的,要严肃指出、限期整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开展,切实把纪律教育实起来、严起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