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清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验资服务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字体: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清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清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验资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1.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应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盐城清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资产开展验资服务,验资金额2000万元。

  1.5 质量要求:验资报告能满足盐城清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售电资质要求。

  1.6服务期限:接到通知后5天内出具验资报告。

  1.7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4000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备合法执业资格,能够提供验资专业服务会计师事务。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盐城国投集团(或盐城国投集团下属企业)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取样、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通讯、陆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交通运输车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5年9 月3 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175685189@qq.com。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4、付款方式:提供验资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秦工152953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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