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清能下属八滩65MW电站、黄沙港60MW电站、清能万帮150MW/300MWh储能电站安全风险报告编制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1.4 招标范围:
为清能公司下属八滩65MW集中式光伏电站、黄沙港60MW集中式光伏电站、清能万帮150MW/300MWh储能电站编制安全风险报告,报告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过程中应至少邀请3名江苏省能监办专家库专家参与,报应急管理局备档。
1.6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安全生产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2020年)、《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2024年)等文件要求。
1.7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应急管理局备档。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中三星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1项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盐城国投集团(或盐城国投集团下属企业)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取样、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通讯、陆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交通运输车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5年8 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联系方式:梁工18662037192。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完成全部编制工作,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梁工1866203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