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阜宁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厂房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字体:

  项目名称: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阜宁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厂房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人: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一)、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厂房项目,项目位于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内,S226省道西侧,飞达路南侧。一期A区占地194亩,建设9栋四层框架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建设模式为总承包EPC,总投资约6.80亿元。该项目于2021年4月20日开工,2022年6月2日全部完工,2022年7月27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阜宁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厂房项目,项目位于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内,香港路东侧,通榆路老204国道西侧。二期占地约216亩,建设14栋四层框架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27.2万平方,建设模式为总承包EPC,总投资约6.58亿元。该项目于2021年4月15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

  2、服务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审计内容:对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阜宁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厂房项目进行财务决算专项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标人须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不包含分支机构。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项目负责人须在审计报告上签字。

  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5、报价方式: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报价应包含本询价文件中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特殊津贴费、现场服务费、办公用具、通讯工具、食宿、交通、通讯、保险费、管理费、配合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中标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中标人需确保公平公正的完成本项目,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本项目最高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0000.00元(含税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中标后,须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公司账户,项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8、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注:上述费用支付均不计利息。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如因中标人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9、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正文的内容和排版格式相同,标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后密封。

  1.2 封袋和盖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封袋 (封袋大小、个数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封袋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3 投标文件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2.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2.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2.4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④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⑤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2.1~2.5项资料须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放入标书封袋内并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在2024年09月12日16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盐城国投集团20楼2013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11、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取报价最低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排序出现最终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12、招标人(公章):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2024年09月05日

  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阜宁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厂房项目财务决算审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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