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参股企业审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参股企业审计项目。
2、招标范围及内容:为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参股企业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专项审计(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且达到招标人要求。如国资、财政等部门对审计服务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不包含分支机构。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项目负责人须在审计报告上签字。
3、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再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
4、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6.4投标人需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不良执业记录,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年的;
②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理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③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书面警示三次(含)以上的;
④国资及财政等部门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
7、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时3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18921888090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